重庆市渝北区实验中学校公开引进优秀教师公告
1.渝北区以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2.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、身体健康,在全国、全省(市)具有较高知名度、影响力。
3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A类人才(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,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8周岁):
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;
②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或国家级名师;
③省级教育家型教师和校长培养对象、省级名师奖获得者、省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特级教师;
④正高级教师(含中专研究员);
⑤省级学科名师。
B类人才(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):
①省级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;
②省级骨干教师;
③地市级学科带头人、学科名师。
4.学科类型及人数
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各1人。
引进程序
1.简历投递。符合以上引进条件的教育教学高层次人才,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发到邮箱:594435961@qq.com。截止时间:2021年5月7日中午12点。
2.学校考核。由渝北实验中学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核、综合面试,根据考核结果及学校工作需要确定初步引进人选。
3.上报审批。学校将拟引进人选报区教委、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并组织体检。体检合格后由区人力社保局、区教委、学校共同开展考察,提出引进建议,报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引进。
其他
1. A类高层次人才按照区委办、区政府办《关于印发〈渝北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办法〉的通知》(渝北委办发〔2018〕6号)规定享受安家补助50-100万元,协助解决配偶就业、子女入学等待遇,B类高层次人才不享受。
2.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期的协议,明确工作职责、目标任务、考核办法等,服务未满五年离开渝北区的,全额退还安家补助。
3.引进人才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骗取政策的,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,追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,并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;同时,对考核情况失真失实的,追究考核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23-67821958 陈老师
学校地址:渝北区双凤支路3号